免签政策、入境材料与居留注意事项
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赴巴拿马需要签证——巴拿马无法办理落地签,且因无直航,未办妥签证在第三国机场被拒绝登机的情况屡有发生。 ① 五年多次签证(最常用):2019 年 5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拿马共和国政府关于互为对方持普通护照人员颁发多次有效签证安排的协定》正式生效。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因商务、旅游及探亲前往对方国家,可获五年多次入境签证,每次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 ② 申请方式:中国公民因私赴巴须向巴拿马驻华使馆领事部申请签证,手续较多、办理周期较长,请务必提前规划。巴拿马驻华使馆电话 010-65325981。 ③ 持第三国签证免签(有条件):持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和欧盟签发的多次有效签证(且已在颁发国使用过、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或有上述国家及地区居留卡者,可免签进入巴拿马,停留期限最长为 30 天。但实践中持上述签证来巴的人员仍有被拒入境的风险——使馆建议拟来巴中国公民优先申办巴拿马签证,以提高获准入境的可能性。 ④ 转机:旅客在巴转机期间乘坐联程航班、不出机场且无需重新托运行李,可在机场免签转机 12 小时;不满足上述条件者须提前办妥签证。 ⑤ 免签(仅限特定护照):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免签,一次免签入境停留期不超过 30 天;如需停留更长时间,经巴移民局批准最长不超过 90 天。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领事服务网」(cs.mfa.gov.cn)等公开资料。本页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出行/法律建议;政策与价格随时可能调整,出行前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